契税法今日实施,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契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已由我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并公布,并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与现行规定相比,契税法实施后,契税税率规定并没有变化。目前来看,全国多数地区在税法施行后采取的是税率平移,体现了契税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立法思路,为的是不增加纳税人税负。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立遗嘱来实现财产传承,父母通过遗嘱形式将房产留给儿女的情况很常见。关于继承房产过户,这次契税法中如何体现的呢?下面我们举例来讲一下继承房产中涉及的税费。
案例:杭州的胡大伯和张阿姨名下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是普通住宅,生前胡大伯和张阿姨在浙江遗嘱库立了遗嘱,遗嘱中写明百年后将所属房产指定给女儿小贝作为其个人财产,几年后小贝父母去世后,小贝依遗嘱继承方式继承了该套房屋,征收机关核定该房产的最低计税价格为300万元,那么小贝继承这套房产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呢?
小贝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最新税收政策,对小贝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所以小贝只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产权转移)=3000000×0.05%=1500元。
税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房产所需缴纳的税种也一直是人们备受关注的话题,那么现行继承方式取得的房产涉及的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哪种情况下免征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契税法》第六条中规定,以下情形免征契税: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2、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继承应按产权转移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关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的问题,在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中已有规定。此次《契税法》将其上升到法律规定,更能体现国家保护公民私人财产的依法传承。
可以看出,父母以继承方式将房产给予自己的子女是很划算的,子女在办理过户时,只需要支付几百元的印花税即可。此外,房产的传承,不仅仅涉及税费,更重要的是财富传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